一、 |
為有效運用政府行政資源,請您填寫正確的基本資料並對來信內容先予確認,如有惡意攻訐、謾罵等情事,將不予受理,另提醒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,請自負法律責任。 |
二、 |
本系統會將答復內容寄送至您輸入的電子郵件帳號,請務必於寄送前再次確認您輸入的電子郵件帳號正確性,以避免寄給您的確認信件及回復信件無法正確傳遞。 |
三、 |
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方式:本局所提供之「勞工服務信箱」,需請您提供個人資料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e-mail、住址等個人最新、最真實之資料。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、填寫時間,這些資料係供「勞工服務信箱」網站內部管理及相關公務使用,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。 |
四、 |
資料分享及公開方式:前項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蒐集處理利用,絕不會任意出售、交換、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、個人或私人企業。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:
- 配合司法單位合法的調查。
-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。
-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,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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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如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政策,可造訪本局網站隱私權政策(另開新視窗)取得相關資訊。 |
六、 |
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、本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,申訴人應填寫具體內容、真實姓名、聯絡方式及住址,如有匿名或冒名等未具真實姓名之情事時,本局得不予處理。又如為爭取個人權益(例如雇主未給付工資、加班費、資遣費、職災補償及退休金等),建議依勞資爭議調解程序辦理,使勞動權益迅速獲得救濟。是以,若有提出調解或申訴之需求,請另至本局首頁/勞資關係/勞資爭議/相關表件下載處,下載相關表單或點選本府服務e櫃檯下載(另開新視窗)。 |
七、 |
勞、健保相關問題建請洽權責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,電話:(02)2396-1266 或勞工保險局臺中市辦事處,電話:(04)2221-6711或勞工保險局臺中市第二辦事處,電話:(04)2520-3707 或意見信箱網址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0101.html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,電話:0800-030-598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,電話:(04)2258-3988或意見信箱網址https://med.nhi.gov.tw/isme1000/ISME1001S01.aspx反映(如勞、健保投保、給付及申訴等問題),以獲即時回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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